主题: 可怕!拿着它进电梯,2秒内爆燃!很多人家里都有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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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24/7/27 10:56:20
  • 来自:中国 安徽 芜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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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

一段监控视频片段

在网上流传

一男子拎电瓶车电池进电梯

短短几秒钟发生爆燃


从监控画面看到

男子拎着电池进入电梯

电梯门刚关上

手里的电池突然爆燃

整个过程只有两三秒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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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分钟后

有人发现电梯内的男子

并拨打了报警电话

紧接着

物业人员组织救援

将伤者从轿厢内抬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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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该事件发生在2021年。事故发生后,该男子被送往医院治疗。出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90%、重度吸入性损伤、急性肾损伤、左眼烧伤等距离事发不到一个月,该男子在家中死亡,死亡原因为急性心梗。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:起火系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所致。


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分析

电动自行车火灾的

主要原因包括

电池过充、电池单体故障

电气线路短路等情况


由此可见

电池质量尤为重要

违规充电或改装、更换电池

都极易引发安全事故


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介绍,电动自行车电池一般有铅酸电池、锰酸锂电池、三元电池、磷酸亚铁锂电池等多种类型,每种电池的充电电压并不完全相同,在改装的过程中容易发生混用,从而导致过充电,进而引发起火爆炸。



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

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?

↓↓↓
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

第六十条 个人有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第六十四条 过失引起火灾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
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


第三十七条 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

第四十七条 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,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拒不改正的。





不让电动车及电池进楼入户

实在是因为太危险

再次提醒

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

电动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!

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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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南方网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、深圳消防、黄浦消防、聊城消防、近日瑞安、信息时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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